拆迁补偿标准分三类
时报12月29日讯(记者李永明)今天上午,小清河综合治理历城段一期工程所涉及的7.5公里征地拆迁项目正式启动,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涉及国有土地收购、城市居民房屋拆迁和集体土地征用三个方面。
小清河综合治理历城段一期工程治理范围西起华山镇前进桥下游400米,东至济青高速孟家立交桥,总长7.5公里,涉及全福街道办事处、华山镇(9个村)及王舍人镇(4个村)。
六线范围内历城区征地拆迁今天正式启动,一期工程 需 征 用 集 体 土 地 约1455.67亩,拆除房屋约144143.05平方米,国有土地14宗,需征用土地约158.2亩,拆迁房屋20198.06平方米,该项工作预计于2008年1月31日前完成。同时,拆迁将涉及城市居民118户,面积为7771.09平方米,计划于2008年4月30日前完成。
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涉及国有土地收购、城市居民房屋拆迁和集体土地征用三个方面。
国有土地收购补偿根据市政府205号令实施货币补偿。其中,国有出让土地按评估额的100%给予补偿;国有划拨土地按评估额的50%给予补偿;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按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对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登记手续的,按济河指字[2007]6号文件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