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拆迁纠纷调解体系工作方案
房山区拆迁纠纷调解体系工作方案
日期:2008-07-24
房建发〔2008〕68号
房山区拆迁纠纷调解体系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我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城乡建设,确保“平安奥运”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区拆迁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房山区拆迁纠纷调解体系工作方案。
一、成立拆迁纠纷调解体系领导小组
组 长:黄文江 区建委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各乡镇主管拆迁、村建工作镇长
成 员:各乡镇村建科长、重大项目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区建委办公大楼611室
办公室主任:李淑芹
办公室成员:李连柱 许志辉 郑有翠 燕 鹏 崔 灏
二、拆迁纠纷调解工作流程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当拆迁工作产生矛盾纠纷时,拆迁当事人应当先向村委会如实反映存在问题,由村委会进行初次调解;如果产生的问题村委会无法解决,应当向所在乡镇政府及时上报,由各乡镇信访办、村建科进行第二次矛盾调解;当存在问题仍然不能得以合理解决时,再由各乡镇或拆迁当事人到我委信访办或拆迁管理所进行问题反映,我委进行书面记录,由主管领导及各指挥成员共同协商解决方案,争取在最短时间内使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真正使拆迁工作达到“拆迁一处,造福一片,稳定一方”的目的。
三、针对拆迁矛盾纠纷的出现,制定相关措施
2007年我区已发放拆迁许可证项目21项,未拆户数2531户,矛盾纠纷的出现在所难免,所以我们要未雨绸缪,提前做好相关工作。
㈠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房屋拆迁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活动,涉及多种法律法规,具有很强的时间性、政策性。我们要加大房屋拆迁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使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同时,还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关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增强他们依法行政的意识。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形成管理部门严格执法、领导干部带头守法、人民群众知法懂法的良好局面。
㈡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拆迁行为。
一是要严格实行拆迁许可证制度,认真审核拆迁条件,依法查处未取得拆迁许可证擅自拆迁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要严格审核拆迁主体的合法性,对不符合拆迁主体资格的单位搞拆迁的,坚决予以制止。
三是要加强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是为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专项资金,我们一方面要保证拆迁资金足额到位,专户储存;另一方面要保证专款专用。
㈢ 规范拆迁现场管理,推进“依法、阳光、文明、有情”拆迁。
一是拆迁现场实行拆迁人负责制。拆迁人应当加强拆迁现场管理,并对拆迁现场依法、文明进行评估、拆迁服务、房屋拆除施工承担主要责任。拆迁人应当确定拆迁现场管理责任人,并报我委备案。受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屋拆迁及房屋拆除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规范进行评估、拆迁服务和拆除施工作业,并对其具体实施的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是受托单位必须在拆迁现场设置临时办公地,作为公示相关信息、现场接待被拆迁单位和居民、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受托单位现场办公场所必须保持必要的干净、整洁。拆迁现场必须坚持阳光拆迁的全程公示制度。拆迁人或者受托单位,应当在拆迁现场公示以下内容:
1.拆迁许可证;
2.拆迁范围;
3.拆迁基本法规、规章;
4.拆迁评估补偿和补助费基本标准或确定办法;
5.评估单位资质证书、评估工作人员名单及估价师证书号;
6.拆迁单位资质证书、拆迁工作人员名单及拆迁岗位证书号;
7.拆除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拆除施工人
员情况;
8.拆迁工作流程;
9.拆迁工作纪律;
10.拆迁文明规范和拆迁文明用语;
11.按照规定依被拆迁人要求予以公示的拆迁估价初步结果;
12.其他应当公示的内容。
拆迁现场公示及相关公告、通知,必须做到规范、统一、整齐。
㈣ 打击拆迁现场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
拆迁现场各受托单位应当坚持规范服务和文明拆迁,不得使用威胁、恐吓、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拆迁现场对已签订拆迁协议并腾空的房屋实施拆除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少对现场未签协议单位和住户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不良影响。严禁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碍交通及上门骚扰、砸门破窗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 因市政管理部门拆除或者迁移相关市政设施,或者因工程需要并经市政管理部门批准确需先行拆除或者迁移相关市政设施,导致拆迁现场未签协议单位和住户临时停水、停电、停气、停暖或者阻碍交通的,应当事先告知相关单位和住户,并尽快采取架设临时管线或者其他措施予以恢复,尽量减少对现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
正确理解和掌握国务院通知精神,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对少数要价过高无理取闹的,要坚持原则,不能迁就,对少数公开聚众闹事或者上街堵塞交通、冲击政府机关的被拆迁人,要依法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㈤ 加强联系,定期沟通,及时掌握各方情况。
制作拆迁纠纷矛盾调解体系成员联络表,使各成员能够及时取得联系,拆迁问题能够在第一时间得以沟通。定期通气,两个星期或者三个星期定期到拆迁纠纷矛盾调解体系办公室进行阶段性情况汇报,将最近一段时间发现的问题进行统计,及时梳理。坚持拆迁纠纷矛盾调解体系成员长期联系,出现问题能够一跟到底,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房屋拆迁工作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环节,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大局,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随着我区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镇房屋拆迁工作量明显增大,房屋拆迁工作已成为社会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面对诸多问题和困难,我们一定要耐心、细致的作好各方面工作,确保“平安奥运”的圆满完成。
附件:房山区拆迁纠纷矛盾调解体系成员联络表
房山区建设委员会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