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

现将我局制定的《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名单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

创建工作方案

为更好地实施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创建单位创新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配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在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管理优秀的企事业单位,在全国行业领域和区域范围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力带动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加快提升我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创建单位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通过两年的创建工作,力争成为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三、工作内容

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

创建单位要在完成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先进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寻找自身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知识产权制度。按照《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企业管理全过程,实现知识产权工作全面规范化。

特别要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制度和知识产权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将知识产权工作状况作为企业经营状况及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并从职称评定、职位晋升、工资晋级等方面鼓励开展知识产权工作。

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

创建单位要适应国内外企业知识产权发展与竞争的新形势,着力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创新,形成本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需要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和机制。大型企业可借鉴跨国企业先进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尝试建立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实现知识产权工作的体系化和专业化。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相关人员出国学习国外先进知识产权管理经验。

加强知识产权部门的管理职能,由知识产权部门统筹知识产权事务。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知识产权工作。加大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有效支持和保障创建工作的开展。

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创建单位要全面总结已开展的知识产权工作,结合本单位总体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明确近期知识产权工作目标,形成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工作计划。

关键词:企事业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