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专利新产品认定计划项目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必须在本区注册并纳税、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业型企业。
(二)项目具有自主专利技术;
(三)符合国家、市和本区产业导向;
(四)项目已通过上海市或省部级新产品鉴定,并在通过鉴定后的3年内申报;
(五)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以上;
(六)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能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申报程序
(一)专利新产品认定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每年两次,分别在2月和8月、企业可通过相应的主管部门向区经委申报;
(二)申报企业应填写《奉贤区专利新产品认定计划项目申报表》,申报表一式三份;
除申报表外,申报企业还应附上其他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新产品专利授权证书、专利权属与法律状态确认书、鉴定证书、水平查新、获奖情况、列入各级开发计划等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