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申报程序

1、办事依据

省局、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浙知发[2003]8号)

2、申报对象

本省各类性质的企业、科研院所

3、办事程序

a.企业及科研院所向所在地市、县(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经贸局提交申请。

b.所在地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知识产权局。

c.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按评选标准初选。

d.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经贸委认定。

e.下发认定文件。

4、提交材料

申请人申报专利示范企业须报送下列材料

a.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申报表一式二份(点击下载)

b.专利证书复印件一套

c.企业专利工作总结材料一份

5、办理处室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行政执法处

咨询电话: 0571-87054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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