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劳工移民(EB-4签)
EB-4签美国劳工移民中的第四优先。特殊移民包某些宗教人士、牧师、神父,或某些国际组织的雇员,或这些雇员的直系亲属,以及经过推荐的美国政府以前或在职的雇员。EB-4每年的类别为劳工总名额的7.1%(美国劳工移民每年的配额为140,000)。申请EB-4需要很多证明资料,例如:宗教组织详细的免税资格证明、宗教的权威人士出具的信件证明其之前一直是信徒并解释申请人将如何继续其宗教工作,还有薪金如何支付。EB-4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和小孩,也可以同时获得此签证。EB-4即美国特殊劳工移民中的宗教工作签证,该类宗教签证又分为两种:
(1) 在宗教组织中参加一项宗教使命的人士。
(2) 为宗教组织工作,具有职业素养和才能的牧师
宗教签证需要有下列的要求:
1. 该宗教组织需授权该外籍移民进行宗教服务的活动;
2. 申请人需提供在申请的职位工作上至少两年。
3. 宗教组织工作具有职业素养和才能的牧师;
4. 申请人进入美国之前至少两年的宗教职业生涯;
5. 该外籍移民在该宗教组织中是必需的;
6. 该宗教组织在美国是真实并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