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库专家申报信息
发文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5-10-19
执行日期:2005-10-19
根据国务院启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为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专家在战略制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建立包括科技、经济、法律、管理、产业等领域专家在内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库,需要一批在参与战略制定过程中提供咨询、智力支持和顾问服务的专家。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请登录网址,直接在专家库申报页面中填写相关信息资料,以便我们审核。
一、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科学素质,能够客观、公正地分析和研究问题;
二、在本部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和权威的带头人或骨干,在所属领域有影响的期刊上发表过三篇以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重要论文;
三、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特别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可适当放宽条件。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五年十月十九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