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妻反悔,占房产逼夫复婚

王女士与孙先生本是一对幸福的,可是去年,王女士发现孙先生对她越来越冷漠,并经常夜不归宿。为此王女士对孙先生的婚姻忠诚度产生了怀疑,并雇用了私家侦探对其行踪进行。这件事被孙先生得知后,二人大吵一架,对这段婚姻都感到十分的厌烦,想要尽快的结束这段关系,于是双方很快就达成了协议。双方口头约定,存款和位于东城区的一套一百三十平的房子归王女士所有,他们当时居住的那套房子和位于南城的一套即将交付的公寓归孙先生所有,孩子的抚养权归王女士。

离婚后不久,王女士就后悔了,她觉得自己不应该这么冲动的结束这段婚姻。于是曾多次暗示孙先生其有复合的意思。然而,面对王女士的百般暗示,孙先生都无动于衷,为此王女士很是苦恼。今年王女士从朋友的口中得知,孙先生离婚后开设了一家公司,生意很是红火。此后,王女士想要复合的心意就更加坚定了。为了拉近自己和孙先生的关系,王女士经常以女儿为借口与其来往,更甚者让女儿当起了密探。

今年夏天,女儿从孙先生那里回来后告诉王女士,孙先生已经有了一个要好的对象,好像已经谈及婚嫁了。听到这个消息后,王女士勃然大怒,为了阻止前夫,她绞尽脑汁的想办法。终于,在她听说了王先生资金周转不灵,想要卖掉南城的房子时,她想到了一个“绝顶妙计”,用那套房子来逼迫前夫与自己,因为那套房子还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由于当年出面购买南城那套房子是她,最重要的是,当年签预售协议的是她。就在开放商通知去办理房屋交付使用的时候,王女士借故让女儿绊住孙先生,而她自己则悄悄地办理了房产登记手续,将这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

得知前妻将位于南城房子登记在她自己名下后,王先生勃然大怒,要求前妻将房子归还。然而面对孙先生的质问王女士却丝毫不以为杵,并告诉孙先生,自己反悔了,当年离婚的口头协议做不得数,如果孙先生想要那套房子就必须和自己复婚。听到前妻的话,孙先生无奈极了,他对其作为感到十分的厌恶和气愤,可是房子已经在她名下了,他还能做什么呢

律师建议 孙先生可以到法院王女士,要求其返还财产。孙女士和王先生在离婚时就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已经达成了协议,必须遵守。口头协议和书面协议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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