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千分五滞纳金受法律保障吗

每日千分五滞纳金受法律保障吗

李某欠我1000000元 他打了欠条 决定在2009年7月1号还 后面还注 如果到时没有还清就按每日千分五算滞纳金 这样有法律保障吗

滞纳金不会超过法律规定吧!

律师解答:

法律对滞纳金的上限没有规定,限制的是利息。所以如果你的债权合法的话,你的权利是有保障的。

相关法律知识:

滞纳金的特点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惩罚性,指的是滞纳金是对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根据滞纳金的以上特点,滞纳金只能发生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新《税收征管法》将滞纳金率降为万分之五,年滞纳率为18%,它约等于同期银行利率的两倍,其中一倍属于孳息返还,另外一倍属于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在民事范畴内也是可以成立的,相当于银行的罚息,银行对逾期借款人在要求支付利息以外另外支付罚息,其存在的依据主要是由银行、国家主体等作为民事主体的特殊性决定的,因为在一般主体的合同关系中,实际损失包括主体可以获得的间接损失,而国家与银行则是被动主体,在间接损失的主张上处于不利地位,依据损失完全弥补原则不足以保护特殊主体的利益,允许存在着在利息返还以后的罚息或小额违约金形式的弥补。

关键词:滞纳金每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