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取得房屋产权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商品房产权过户手续,开发商首先应向房地产产权管理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备案并提供相关法律文件;其次就是购房者和开发商应在房屋交付使用后3个月内按规定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虽然办理完毕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申领权属证件的时间与政府主管部门有一定的关系,但是购房者无法及时取得房屋产权证原因多在开发商。所以开发商办理产权证的时间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控制而与其无关的说法是不对的。
购房者购买房产后不能及时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原因一般说主要在于开发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房产本身就属于不可能办理商品房产权证的“非法”房地产项目,主要是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房屋不能依法取得商品房产权证。主要包括:1.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经营的房地产。2.联建的房地产。联建是一方提供土地,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联合开发建设自用住宅。3.开发商其他不规范行为。如:某些企事业单位由于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无法办理房地产开发的合法手续,其所建立房屋自然无法办理商品房产权证。
二、房地产项目立项虽以商品房立项,但是由于开发商前期资料不全、未及时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等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总之,此类情况是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因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或现房销售的法定条件,“五证”不全,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进行非法销售,致使购房者无法取得商品房产权证。
三、房屋建筑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不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条件,房屋建筑工程不能进行竣工验收登记备案以取得《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登记备案表》,购房者也无法顺利取得房屋产权证。
四、开发商为筹集资金已将国有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而开发商未经抵押权人同意销售该土地上的商品房,一旦开发商不能及时偿还工程贷款,必然影响到购房者取得房屋产权证。
最后,必须提醒购房者的是:虽然《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有“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但是该“约定”仅是规定开发商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在几日至几十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的时间,也即是开发商办理完毕房产初始登记备案的时间,并非办理完毕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的时间。所以律师建议你;一是,购房前对所购房地产项目的合法性及真实性认真审查,确保自己所购的房产为“放心”的商品房,只有这样你才能真正地“放心”;二是,在购房补充协议中最好明确约定开发商办理完毕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的时间及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