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非城镇国有土地使用统筹费分区县分类标准


正文:
上海市非城镇国有土地使用统筹费分区县分类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年 用途 闵行、嘉定、浦东新区、宝山 南汇、奉贤、松江、金山、青浦 崇明
商业 1.00 0.70 0.50
工业 0.70 0.50 0.40
事业和其他 0.40 0.30 0.25


注:以上收费标准依据:沪府办5号、沪土发99号

关键词:统筹费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