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召开一厂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近日,经娄底中院批准,由冷水江法院立案受理的冷水江市XX厂破产重整案,在清算组3个月的不懈努力下,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冷水江法院正式召开。原XX厂管理人员、破产重整清算组全体成员、66位债权人代表参加了会议。

冷水江市XX厂于2002年注册成立,2006年建成投产,位于冷水江市YY园区,占地面15.34亩,系娄底市唯一一家取得国家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认证(3C认证)、国家电网入网证等相关证照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出现亏损2841万元,自2012年3月停产至今,已严重资不抵债。据清算组统计,XX厂债务多达3000余万元,债权清偿率不足10%。因此,债务人提出重整申请,并征询了债权人意见,经冷水江法院审查,该厂符合破产重整条件,并依法受理了此案。

会上,清算组负责人向到会债权人报告了3个月来为争取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所做的工作,并从市场前景、XX厂的技术实力角度对盈利做了评估说明。通过前期对债权人征询意见,目前,已达成支持该企业重整的共识。在法院的指导下,会议选举产生了债权人委员会,并形成决议:一、同意XX厂重整;二、债权人委员会在征求全体债权人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破产重整方案,并交由下次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三、债权人委员会是全体债权人的代表,行使对重整方案的监督实施和债权结算职责。

目前,冷水江法院为积极、稳妥推进华茂破产重整,成立了专门合议庭,在全市发布债权申报公告100余份,及时公开案件审理进度,确保债权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实现。本次债权人会议的胜利召开标志XX厂破产重整已正式启动。

关键词:债权人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