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

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3-01 生效日期: 2002-03-01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事局
发布文号: 杭人办发[200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部分副省级市人事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公平、公正、客观地评价经济专业人才,促进经济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对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专业设置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的专业
将原工商行政管理、价格管理、工商管理3个专业合并为工商管理专业。
将原商业专业的商业管理、商业营销2个子专业和物资专业合并为商业专业。
将原财政专业的财政、税务2个子专业合并为财政税收专业。
将原旅游专业的饭店管理、旅行社2个子专业合并为旅游专业。
二、保留的专业
在此次调整中未做变动的有:农业、金融、保险、运输、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建筑等8个专业。
三、调整后的专业设置
调整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12个专业,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见附表。
四、有关事项
200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按照新的专业设置实施。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公共科目的名称均为'经济基础知识'。
请各地人事部门和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及时将本通知精神向社会公布,做好考试报名及考试有关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表: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 下载考试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doc 二OO二年三月一日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专业科目名称
工商管理01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农业02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商业03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财政税收07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金融09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保险10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运输
水路11运输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公路12运输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铁路13运输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民航14运输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人办资源管理 15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邮电16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房地产17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旅游19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建筑21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关键词:资格考试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