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知识产权局、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八年一月四日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实施方案

2007年4月,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被列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试点工作。为做好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浙江省“十一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纲要》,以建设创新型城区为目标,以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提高企业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能力为重点,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推进通讯设备制造、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动漫游戏等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断提升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核心竞争力,努力把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成为辐射能力强、示范带头作用明显的“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与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相结合。在政府推动和指导下,充分调动企业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上下互动,保证试点园区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制度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推动试点园区创新、创业环境建设,提升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发展环境,促进以“两强、两优、两新”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3.政策引导与完善服务体系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扶持和奖励政策,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专利产业化。

4.知识产权创造与知识产权环境建设相结合。鼓励企业加大知识产权创造的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利用国家级基地和特色园区的政策优势,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拓展宣传范围,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明显增长

从2007年开始,试点园区内企业专利申请量每年平均增长25%左右,到试点结束时,试点园区内企业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企业当年专利申请量的45%以上;区内“两强、两优、两新”重点领域的专利授权量占园区企业专利授权总量的60%以上;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占园区企业专利授权总量的35%以上。通过三年试点,力争企业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在2006年的基础上实现翻番。申请国外专利数量有明显增加。

专利技术产业化水平显著提高

积极探索知识产权的实施转化机制,探索知识产权作为投资生产要素参与利益分配的现代管理模式,引导、推动、扶持一批依靠专利技术产业化实现发展的企业,进一步加大试点园区专利技术产业化力度,企业授权专利实施率达到45%以上;推进浙江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的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在园区实施转化及产业化;60%以上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