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召开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府网站建设工作会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召开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府网站建设工作会的通知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0-28 生效日期: 2004-10-28 发布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我局定于2004年11月15日至18日在山东省威海市召开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府网站建设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召开本次会议的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配合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实施的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工程,我局决定召开此次会议。本次会议将总结两年来政府网站的建设情况,研究和部署知识产权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方案。这次会议是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府网站建设的第一次工作会,必将会促进知识产权系统信息资源的合作利用,进一步推动全国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
二、会议内容
1.布置和落实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为主站点,地方知识产权局网站为子站点的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研究讨论《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方案》和《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2.总结两年来网站建设、信息报送工作情况;进行网站建设和信息报送工作经验交流。
3.举办网站建设专题讲座和培训。
4.征求各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对于政府网站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各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安排2至3名人员参会,1名为主管政府网站工作的局领导、1名为网站管理员、1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信息员。
四、会议报到时间
2004年11月15日全天报到。
五、会议地址
山东省威海市,山东省干部培训中心。威海市威海高新技术开发区威大街48号,电话:5681598。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信息化处
联系人:吕丽
电话:62083100、62083108
传真:62019307
电子信箱:lvli@sipo.gov.cn
2.威海市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姜海燕
电话:5806045
传真:5806045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府网站建设工作会报名回执
附件二:关于召开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府网站建设工作会的通知
附件: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府网站建设工作会报名回执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姓名性别:民族:
职务电话:
姓名性别:民族:
职务电话:
姓名性别:民族:
职务电话:
返程车票返程日期:车次:
返程机票航班:
备注1.请将此表于2004年11月8日前传真至:010-620193070631-5806045或Email至:lvli@sipo.gov.cn
2.请用正楷填写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我局定于2004年11月15日至18日在山东省威海市召开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府网站建设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召开本次会议的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配合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实施的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工程,我局决定召开此次会议。本次会议将总结两年来政府网站的建设情况,研究和部署知识产权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方案。这次会议是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府网站建设的第一次工作会,必将会促进知识产权系统信息资源的合作利用,进一步推动全国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
二、会议内容
1.布置和落实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为主站点,地方知识产权局网站为子站点的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研究讨论《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方案》和《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2.总结两年来网站建设、信息报送工作情况;进行网站建设和信息报送工作经验交流。
3.举办网站建设专题讲座和培训。
4.征求各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对于政府网站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各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安排2至3名人员参会,1名为主管政府网站工作的局领导、1名为网站管理员、1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信息员。
四、会议报到时间
2004年11月15日全天报到。
五、会议地址
山东省威海市,山东省干部培训中心。威海市威海高新技术开发区威大街48号,电话:5681598。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信息化处
联系人:吕丽
电话:62083100、62083108
传真:62019307
电子信箱:lvli@sipo.gov.cn
2.威海市知识产权局
联系人:姜海燕
电话:5806045
传真:5806045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府网站建设工作会报名回执
附件二:关于召开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府网站建设工作会的通知
附件: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府网站建设工作会报名回执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姓名性别:民族:
职务电话:
姓名性别:民族:
职务电话:
姓名性别:民族:
职务电话:
返程车票返程日期:车次:
返程机票航班:
备注1.请将此表于2004年11月8日前传真至:010-620193070631-5806045或Email至:lvli@sipo.gov.cn
2.请用正楷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