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妻子一个月骗走八千元 丈夫诉请离婚
一男子与一女子一见钟情,匆忙登记没过几天生活,妻子“拿”走丈夫八千元钱后不辞而别,下落不明三年多,丈夫方知上当诉请。日前,四川省宜宾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男方负担案件受理费的一审判决。
现年31岁杨文强(化名)系宜宾县李场镇金马村村民。2004年3月,杨文强经人介绍认识了21岁的女青年刘琴(化名)后,两人一见钟情,很快便开始了同居生活,同年4月5日登记结婚,结婚几天后双方一起到广东省务工,刘琴以各种理由从杨文强那拿走现金8000多元,相处不到一个月刘琴就不辞而别。后来经杨文强多方了解,方知刘琴纯属借婚姻为名骗取钱财,方知自己上当。杨文强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令与刘琴离婚,并自愿承担诉讼费。
法院审理认为,杨文强、刘琴经介绍相识后便同居生活,随即登记结婚,彼此了解不够,婚姻基础薄弱,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