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是不是要出抚养费
对离婚双方均为无过错方的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协议离婚的审查时间,严格对当事人的情况的审查。
法律咨询:女方提出离婚是不是要出抚养费
我是安徽人,我老公是河北人,我们结婚四年了,儿子快四岁了,他喜欢打我,我受不了就走了,现在我离开有半年了,现在我能离掉婚吗他不同意离,小孩我也不想要,如果现在能离,我是不是要出抚养费
律师回答:
您好,如果他不同意离得话,你只能起诉了,可以拿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你老公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你说他喜欢打你也就是存在家庭暴力了,你有证据吗,如果有的话第一次审理法院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无法收集。第一次法院一般不会判决准予离婚,你可以在签收第一次判决后195天后再起诉,一般是会判决离婚的。
至于孩子。你不想要,你老公愿意要的话就归她抚养,抚养费如果你老公放弃的话也可以,如果他坚持要要,你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