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的判决时间如何规定

离婚案的判决时间如何规定

我的离婚案开庭已经快1个月了,双方都同意离婚,孩子我要,没有财产纠纷,但是到现在判决书还没有拿到,问法院说就等院长签字了,请问这种情况正常吗法院下判决有没有时间限制我着急拿到判决书给孩子迁户口转学。

律师解答:

离婚案件法院把审限通常控制在3个月或6个月内,不算违法。如果有特殊情况,可向法官说明情况,尽量缩短时间,法官也会特事特办的。

相关离婚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关键词:离婚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