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合同过户才具有法律
【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房屋赠与合同过户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对赠与形式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照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