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档案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分中心、各区管理部、市中心各科室:
为深入开展“规范与归集年”和“窗口建设年”活动,进一步防范管理风险,加强住房公积金档案建设,经研究决定,对市中心、各县分中心、南浔区管理部的住房公积金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内容
1、住房公积金档案室的建设和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存的重要凭证的保管情况。
二、检查组人员组成
由市中心办公室、稽核财务科各抽出一名人员,各县分中心、南浔区业务管理部各抽出一名从事稽核或档案工作的人员组成住房公积金档案工作检查组,请有关部门将组成档案工作检查组的人员在2005年4月10日前上报市中心办公室。
三、检查方式
对档案室的建设情况,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的方式;对住房公积金重要凭证保管情况的检查,采取从开展贷款以来的每年各抽取一至两个月的方式进行抽样检查。
四、检查时间
检查的时间安排在2005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