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如何署名的玄机 区分婚前婚后财产的关键

春天来了,很多新人将步入婚姻殿堂,然而,新房的署名问题让很多准新人头疼,这关乎感情,更涉及利益。谁出首付、如何还贷、署谁的名字,凡此种种,处理不当,都会让好事将近的男女们分道扬镳。

婚房的出资形式和署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婚前的房产,一方全款支付,那么婚后也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

2、如果房产是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贷款支付余款则房屋产权归该一方所有。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就婚内所还贷款的一半主张权利。至于婚内房产增值部分的划分并无明文规定,判例中既有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平分的,也有认定为房屋产权一方个人财产的,从既往判例来看,以第二情况为主流。

3、如果是婚后购买房产,则首先,无论房产证上署谁的名字都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双方平分、共同享有升值部分;房屋价值,应按市场现价计算,不是按购买合同金额计算。其次,权益和债务部分。因为涉及贷款,所以,要首先把未还贷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100万,首付30万,贷款70万,现值120万未还贷款是60万,夫妻可以分割的价值就是60万,则每人可得30万。取得房子的一方应当付给未得房一方30万,得房方继续承担未还贷部分的本金和利息。

就生活中经常出现的一方父母赠与房产的情况,律师表示,赠与行为要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按照房产赠与的有关特殊要求和程序办理正式的手续。婚前以赠与的方式过户给一方,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以馈赠的方式过户给一方,默认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若赠与时签署一个协议,指明此房只赠给其中一人,那么婚后的赠与也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安全但很难落户

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这个方式,体现了所谓的“男女平等”,也保证了意外的发生。他们认为,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给他们居住的,当然应该写恋人双方的名字。因为房产证上的名字与购房合同上的名字必须是一致的,准夫妻在买房时写上两个人的名字,最后落户时可能会比较麻烦。

根据武汉市落户政策:凡户籍不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凡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以及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符合上述条件的住房申请人,可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共3人的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一套100平方米50万的房子,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由于两个人没有结婚,房子不属于公共财产,分在每个人头上,只能算每人买了50平方米25万的房子,所以两个人都落不了户。

写父母的名字贷款难

很多男方家长认为,虽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但毕竟恋人们还没有登记,有的期房还要等一年多才能交房,到时候分手了该怎么办。况且首付款全是父母出的,恋人们并没有什么投入,因此写父母的名字也比较保险。

但是现在武汉市限贷令与限购令,“双限”限楼市,用父母的名字,很有可能被限购,或者被限贷,即使不是三套房,但至少也是二套房,如果要贷款的话,则会1.1倍利率,首付六成。

只写一方的名字方便不安全

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独自承担所有房款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婚后因父母的介入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很多恋人选择了这种方案。还有就是双方出资,只写男方名字的。中国人的传统,男方为一家之主,产权证也只写男方名字。写两个人的名字也显得彼此不信任,所以很选择只写男方的名字。此种方式唯一不靠谱的事情就是,万一两人在没走到结婚那一步,房子如何分就会比较麻烦。

最好是先结婚后买房

先结婚后买房,对于贷款买房,希望通过买房落户的购房者来说,是比较合适的一个方式。首先是买房落户会变的比较简单了,可以在房产证上写两个名字,落户时由于是夫妻关系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只要房屋面积和金额达到武汉市的规定就可以落户;其次就是比较俗套的,就是夫妻财产的归属问题。婚后买房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所以不会存在结婚前买的房,结婚后不算自己的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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