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出新规 业内表示降低了企业借壳上市成本
根据《补充规定》,上市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中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其发行股份价格不再适用现行“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而改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并提交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累计有11家上市公司先后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其中10家上市公司已由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破产重组计划。这次《补充规定》的出台,对这些上市公司将产生不小的影响。
此前,由于破产重整公司的发行价直接与股价挂钩,因此重组方为了实现借壳上市必须付出高昂的股权认购成本。今年4月,S*ST海纳与重组方浙大网新签订的重组协议,协议中,公司按照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高达12.21元/股,浙大网新认购了4472.4万股份,总成本高达5.46亿元。
而破产重整已完成的*ST宝硕,其定向增发收购资产的增发价也不低。今年7月,*ST宝硕以每股6元的价格收购了部分大股东的资产,如今*ST宝硕股价已跌至3.11元/股。
一位业内分析人士向记者介绍,这个补充规定的出台,其实质是有利于降低重组方的重组成本,有助于濒临破产的上市公司尽快获得重生并恢复上市。
“这个方案出台后,说不定会导致一些已经制定好重组计划的公司,为降低成本重新制定重组计划。”这位分析人士说。
当然,有一些股价本已很低的上市公司可能不会受到该《补充规定》的影响。实施破产重整的S*ST兰宝此前以每股1.17元的价格向顺发恒业定向增发。这一价格较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前20个交易日均价0.88元/股还溢价32.95%。但是如此便宜的交易价格,在经历了一整轮牛市之后已经变得非常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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