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干部虚开增值税发票近三亿元 被执行死刑
记者今天从当地法院获悉,原广东德庆县税务局干部李华成,虚开增值税发票二点九亿多元人民币,日前被广东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虚开巨额增值税发票罪宣判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称,二000年,德庆县税务局干部李华成利用工作之便,与
记者今天从当地法院获悉,原广东德庆县税务局干部李华成,虚开增值税发票二点九亿多元人民币,日前被广东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虚开巨额增值税发票罪宣判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称,二000年,德庆县税务局干部李华成利用工作之便,与人内外勾结,利用税务系统内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机,以虚假企业“肇庆正荣冠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非法印制四百四十套(份)电脑版增值税发票,向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二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九十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达二点九亿多元人民币,造成国家流失税款达二千八百多万元人民币。成为国内首宗税务机构内部信息中心电脑管理人员虚开巨额增值税发票的特大税案。
二00三年经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李华成被法院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判处死刑。被告不服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00四年三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肇庆市中级人民法依法组成合议庭重审,判处被告人李华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不服再次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00六年六月二十二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核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