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能和解吗,刑事案件能私了吗
刑事案件能和解吗?
有两类公诉案件,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而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那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进行和解。
一、是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与侵犯财产罪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
二、是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刑事和解。刑事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作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案件能私了吗?
惩戒犯罪是刑事法律的重要功能,对于犯罪分子,要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负上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在公诉案件中,不能用私下了结案子代替司法程序,防止犯罪分子逃脱法律追究。
犯罪是由国家公权力来进行制裁的,当事人如果私下了结的话,检察机关仍然可以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仍然可以进行审判。自诉案件以及刑事案件中的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和解也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行为人须尽量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以取得其谅解,和解或调解结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量刑,争取减轻处罚,当调解不成时,法院则依法判决。
刑事案件可以撤案吗?
派出所的立案只是立案侦查,在侦查的过程中如果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派出所就会停止侦查。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是国家行为,而不是私人行为,并不是私人想调解就能了事的,私人不得干预。
对于自诉刑事案件,我国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如果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则不适用调解。
而对于公诉案件,撤案的决定权在检察机关手上,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接受调解。根据法律规定,公诉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