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强离婚案开庭,马蓉净身出户的几率有多大
备受关注的王宝强与马蓉离婚案,将于昨日下午1时30分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据悉,王宝强本人将亲自和律师张起淮一起出庭。同时,马蓉诉王宝强案,也将在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之后的下午4时开庭。两场官司,将在同一个法院、同一天下午开庭开打。
事件回顾:
2016年8月14日
王宝强发布一则微博,指责妻子马蓉与经纪人宋喆存在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并决定解除与马蓉的,停止与宋喆的合作。
2016年8月15日
王宝强来到北京朝阳法院,起诉其妻马蓉要求离婚。在诉状中王宝强要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判令均由其抚养,马蓉依法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年满18周岁,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16年8月16日
马蓉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要求删博并道歉30天。
如马蓉出轨证据确凿王宝强可否要求对方净身出户
王宝强代理律师张起淮16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经过调查,有关马蓉与宋喆出轨,王宝强有事实证据,会在今日的法庭上出示,让事实证据说话。那么,如果“出轨”实锤放出,对于大众十分关心的财产分割问题,将带来怎样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六条第项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与配偶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张向龙律师表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出轨’的法定过错直接导致财产分割的减少或净身出户,是不可能的。就算王宝强能够拿出马蓉法律定义上的出轨证据,也只能申请精神损害赔偿,而不是直接影响财产分割,要求马蓉少分或不分财产。
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是否成立
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也将在昨日下午4点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之后开庭。“目前情况来看,王宝强很可能存在侵权行为。出轨属于‘个人隐私’的范畴,在婚姻案件中,涉及到个人隐私的内容,不是不能对外陈述,而是必须在合法的范围之内。王宝强即使所言都是真实的,也应在离婚诉讼中出具或陈述这些内容,而不是选择向大众公布。加之双方身份的特殊性,王宝强对马蓉的名誉间接或直接造成了影响,王宝强在这个案件中比较被动。”张律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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