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产权证变更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 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收缴材料: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现场填写不用提前领取;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楼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复印件一份;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在区县地税局办理;
6、协议离婚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离婚协议书原件,2003年10月1日以前协议离婚的需提供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协议离婚须双方共同到场办理,不能委托代理;
7、法院判决离婚提供: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判决书中要求有房产的判决。
应缴税费:房证印花税:5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