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拿不到产权证





手续已简化压证不存在



据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权属处的负责同志介绍,1998年以后,由原来的手工办证全部转向微机。这之前,办产权证程序、环节多,因此,人为地造成了产权证办理时间过长,发放迟缓的现象。2000年以后,简化了程序,减少了环节,房地产管理局主动催单位来办证,效率明显提高。只要手续证件齐全,在规定的时间内一定办完应有的程序,决不存在压证现象。



哪些房拿不到产权证



拿不到房产证的有以下几种房,据权属处的负责同志介绍:



一是联合开发建房。



联建各方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因种种原因没按规定履行合同,造成纠纷,出现了前期手续不齐等问题。而且联建各单位在房屋出售时,对于出现的问题不是采取积极的态度,而是互相推诿,致使购房人虽多方奔走仍解决不了问题。



二是不具备开发和售房资格。



这些单位多是“某某建房办公室”或“某某建设指挥部”,他们建设和售房往往是短期和临时行为,对房屋产权登记等事宜很少考虑。所以,当房屋售出后这些单位或解散或合并。购房人发现无法领取产权证时,已找不到当初的售房单位,产权登记问题也就很难解决。



三是建设单位无证售房。



有些建设单位在建房时,前期手续不齐备,没有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就开始售房。房屋竣工后又不能及时将证件补齐,不办理房屋的新建登记,使得购房人无法取得产权证。



四是购房单位无证售房。



主要指一些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购买的房屋。这些单位在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通过房改将房屋出售给本单位职工,从而导致买房的职工在交款后迟迟拿不到产权证。



五是一些建房单位前期手续齐,也有销售许可证,但不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以种种理由拒绝进行房屋新建登记,这样购房人也很难办理产权证。



消费者,你也有责任



其实,解决产权证发放难的问题,消费者也有相当的责任。权属处的负责同志提醒消费者在购房前期就应注意以下相关的问题:



首先要查验开发商是否有“四证”。



其次购房者在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读懂合同,必要的时候应该“先小人后君子”。买房请律师目前还是少数,其实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用法律的形式将合同或契约固定下来,会避免日后的诸多麻烦。



最后一点是建议消费者在购房时,尽量买现房,心明眼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屋已成为货真价实的商品,有了产权证可以做很多事情,开发商、卖房单位要多为买房人着想,抓紧时间把产权证办下来。不要让消费者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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