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包括哪些,授权委托书的委托期限怎么写

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包括哪些?

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包括哪些,授权委托书的委托期限怎么写

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现住址。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则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况。

2.委托的事项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应当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托的事项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第3款明确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具有人身性质的遗嘱、收养子女、婚姻登记等法律行为。

3.委托的权限范围,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律师代书时一定要写明确。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三种情况:①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②特别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③总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事务或某一种标的物多种民事法律行为。

授权委托书的委托期限怎么写?

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包括哪些,授权委托书的委托期限怎么写

授权委托书的委托期限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然后直接在委托书上写明即可。比如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根据《合同法》

第三百九十六条 定义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三百九十七条 委托范围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三百九十八条 委托费用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第四百一十一条 委托合同的终止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二条 委托人的后合同义务

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授权委托书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包括哪些,授权委托书的委托期限怎么写

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那么合同授权委托书有效吗?只要是委托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亲笔签字的都是有效的。在效力上来说,经过公证的委托书会更有公信力。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有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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