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购物合同纠纷怎么解决,互联网购物合同管辖如何认定

北京互联网购物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北京互联网购物合同纠纷怎么解决,互联网购物合同管辖如何认定

可以打电话投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网上购物本质是经过买卖合同和委托合同断定两边的权利义务联系,故合同法的意思自治准则当然适用,即只需两边的意思标明一致且不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矩,应该优先适用。 买方因需求购买卖方供给的产品,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矩。网络购物与普通实体运营在胶葛根据适用上存在的主要差异拟定的相关协议及争议处理规矩的优先适用。因为在注册成为会员的过程中,买方和卖方现已做出意思标明,标明其愿意承受相关协议。在网络购物过程中关于纠纷处理根据的顺位应是两边的合意、淘宝网的相关协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

互联网购物合同管辖如何认定?

北京互联网购物合同纠纷怎么解决,互联网购物合同管辖如何认定

1、协议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你与淘宝店主在淘宝清单或者购买凭证上有签订协议管辖,则应依照协议规定的管辖法院行使诉权,即可以到管辖协议上约定的法院进行起诉。2、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没有签订管辖协议,则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网络购物的买方应该在卖方的住所地,或者是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你在二者之间有选择权。对于选择合同履行地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的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以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这时就需考虑你的网购中是由哪方出的邮费,如果是“包邮”,那么就相当于是卖家送货,由卖家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以运交买家,此时合同履行地为买家所在地;如果是“不包邮”,那就相当于由买家自己提货,由买家委托承运人去货物所在地取货,此时合同履行地为卖家所在地。《支付宝争议处理规则》也指出:“交易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货物的交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的,以买家留下的收货地址作为货物交付地点。”

关键词:合同纠纷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