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法何时破茧专家:先完善两大机制
2002年,香港明星钟镇涛破产案闹得沸沸扬扬。由于炒楼亏损,无法偿还高达2.5亿港元的债务,被法院宣告个人破产。当红明星也会破产个人也能申请破产就在很多人对这些问题还有些费解时,“个人破产”制度已经引起了不少法律界人士的关注。
房贷还未还完、各种债务难免,可个人已经身无分文,汶川大地震后出现的各种问题,让个人破产法律制度的建立显得急切;负资产者日益增多,法院针对个人 “负翁”常常执行不能,司法实践中凸显的各种尴尬,也让法院界人士呼吁, 《个人破产法》应尽快出台。
《个人破产法》的出台究竟有无可能是否可以真正成为破解各种问题的良方一旦出台,又该如何尽量避免债务人利用个人破产制度,恶意申请个人破产呢
法律专家指出,个人破产可成为一种制度,即当个人全部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向法院申请个人破产,在法院受理后,把其所有的财产集中起来偿还债务,留下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制订一个还款计划,经过一定期限,所有所欠债务不需要再偿还, “当然在此期间,破产者的个人权利将一定程度受限。”
【背景】专家呼吁尽快出台《个人破产法》
6月1日,北京。
“希望个人破产法能列入本届人大的立法计划,再经过几年的努力形成正式的法律。”在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等共同主办的 “第一届中国破产法论坛”上,以曾起草过新 《企业破产法》的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贾志杰为代表,不少专家纷纷这样呼吁。
事实上, “个人破产法”并不是一个陌生的词汇。
2007年6月1日,历经十多年的酝酿与改编,新 《破产法》终于出台,但作为一部 “企业破产法”,自然人还是被排除在新 《破产法》的调整范围之外,因此,在今年的全国 “两会”上,就有代表提出,为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公平清理债权债务,我国应制定 《个人破产法》。
而汶川地震后,专家们更是急切建议尽早制定个人破产法律制度。 “汶川大地震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都和破产法有关。”贾志杰等专家指出,此次灾难使几十万间房屋毁损,大量家庭和个人因此面临超出其偿还能力的巨额债务,如果有个人破产制度解决这些问题,就在很大程度上有了法律依据。
5月25日,四川广元。
无独有偶,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做好四川汶川地震造成的银行业呆账贷款核销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国银行当天在广元受理了首例个人客户提出无力偿还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 2002年,香港明星钟镇涛破产案闹得沸沸扬扬。由于炒楼亏损,无法偿还高达2.5亿港元的债务,被法院宣告个人破产。当红明星也会破产个人也能申请破产就在很多人对这些问题还有些费解时,个人破产制度已经引起了不少法律界人士的关注。 房贷还未还完、各种债务难免,可
法律专家为此指出,这一受理,实际上已经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个人破产的行为。而尽管作为一项临时性应急措施,四川银行业呆账贷款核销只是暂时性的,还没有普遍意义,但实际上,汶川大地震所带来的银行业呆账贷款核销,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个人破产法》确实有择机出台的必要。
“最近全国人大正在制订五年立法计划,个人破产法有可能作为一项重要议题列入立法计划。”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日前向媒体透露出这样的信息。
【实践】“负翁”执行难期待破产制度破解
“如果可能的话,我们当然希望能有部 《个人破产法》,并且能够越早出台越好!”
记者从本市徐汇、黄浦等法院了解到,事实上,急切盼望 《个人破产法》的,并非只有法律专家。由于往往遇到被执行人资产为负,针对个人的执行常常陷入执行不能的尴尬,不少执行法官也期待,个人破产制度能够尽快出台,缓解这一困局。
或是由于无力偿还大量透支的信用卡帐务、长期拖欠的手机话费被追讨,或是由于无力支付车贷、房贷等其他贷款,被银行诉上法庭,记者了解到,黄浦区法院每年受理的6000余件执行案件里,有很大一部分被执行人是无财产者。
而仅徐汇区法院今年上半年受理的执行案件中,就出现了这样的趋势——30%以上针对个人的执行案件里,都是由于被执行人资产为负而执行不能。徐汇区法院执行庭庭长、资深法官吴祥唐告诉记者,作为债务人的 “负翁”们,不仅给债权人带来困扰,给法院执行也带来了巨大难题。
在该院,记者看到了这样一个典型案例:本市无业人员张某,没有固定收入,全部身家只有父母留下的一套一室一厅产权房。2005年,由于手头拮据,张某打算向某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审核认定其无偿还能力,拒绝放贷。张某随即和朋友吴某商量,以吴某购买此房屋为由,由吴某出面抵押此房获得房贷后,共同使用。
“吴某此后没有还过银行一分钱,银行将其告上法庭,申请强制执行。”此案的执行法官无奈表示,在执行过程中他们发现,作为被执行人的吴某,除了这套被抵押的房产外一无所有。而名义上已经不是该房产权所有人的张某仍居住在此,同样身无分文,无力还贷。 “两个 ‘负翁’互相扯皮,银行赢了官司,却难获得赔偿。”
记者从全市众多法院了解到,近年来,此类案件在全市法院已经屡见不鲜,甚至还有陆续增长的势头。 2002年,香港明星钟镇涛破产案闹得沸沸扬扬。由于炒楼亏损,无法偿还高达2.5亿港元的债务,被法院宣告个人破产。当红明星也会破产个人也能申请破产就在很多人对这些问题还有些费解时,个人破产制度已经引起了不少法律界人士的关注。 房贷还未还完、各种债务难免,可
“‘负翁’给执行带来的负面效应正日益凸显。”吴祥唐等资深执行法官指出,如果个人破产法可以尽快出台,在个人资产远远小于个人负债、无偿还可能的情况下,申请个人破产,或许可减少执行面临的尴尬。
【担忧】破产制度是否真能为“负翁”减负
据法院人士透露,随着信用消费的日益普遍,个人和家庭负债生活、消费的现象已经成为继企业负债经营现象后的又一新情况。而事实上,早在2002年,一条来自上海市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的消息,也已经凸显了这一个问题:人人都可能成为 “负翁”:
在抽样调查了500户本市居民家庭后,结果显示,本市居民家庭人均总支出为7591元,而同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则为6870元,收支相抵,市民的财务缺口为721元,收入增长远远赶不上支出的增长。
“投资失败、经营不善、对经济环境的判断出现失误……”由于在司法实践中遇到过太多无力偿还的 “负翁”,吴祥唐等法官表示,他们一方面确实急切期待尽快出台一部 《个人破产法》,解决 “执行难”问题,同时也明白,要建立完善的个人破产制度,并非易事。
个人破产应该如何界定 《个人破产法》规范的对象是哪些怎么对申请破产的个人进行审核、确定在普遍没有个人财务帐册的前提下,个人破产后如何进行清算 “和企业破产相比,对个人申请破产的审查、监管难度显然更大。”吴祥唐等法官指出,这就使得 《个人破产法》在制订时,考虑应更加细致周全,尤其应充分考虑法律出台后怎样便于司法部门操作,因此立法本身难度就不小。
除此之外,不少资深执行法官和法律专家还担心,万一个人破产制度不够完善,反而会在客观上为债务人逃避债务提供便利。
“在 ‘政出多头’的现有管理模式下,对申请个人破产者的监管和控制,很可能出现疏漏。”有法律专家指出,不排除有利用个人破产制度,恶意申请个人破产的债务人。
一位执行法官向记者透露,从目前法院执行层面来看,确定被执行人个人是否负资产,目前只能核查其银行证券账户、房屋、汽车等资产情况,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不对监管模式进行调整,债务人完全可以在没有任何存款、房产,却持有大量现金的情况下申请破产,甚至在异地以他人名义购置房产、大肆消费,基本上也很难被发现。”
不仅如此,传统理念和个人破产制度间可能出现的冲突,也令法律界人士担心。 “‘欠债还钱’在中国人眼里应是一辈子的事情,但一旦个人可申请破产,债务可豁免,很多债权人的债务可能在法律上得不到偿还。” 2002年,香港明星钟镇涛破产案闹得沸沸扬扬。由于炒楼亏损,无法偿还高达2.5亿港元的债务,被法院宣告个人破产。当红明星也会破产个人也能申请破产就在很多人对这些问题还有些费解时,个人破产制度已经引起了不少法律界人士的关注。 房贷还未还完、各种债务难免,可
记者了解到,如果相关制度不够完善,理论上甚至不排除破产者此后发达,而债权人却因无人还债潦倒的情况发生, “这势必会引发新的矛盾。”专家表示,在现有监管疏松的前提下,如果债权人权益保障等难题得不到切实解决, 《个人破产法》的效力很可能由此削弱。
【破解】健全个人信用制度 加强个人资产监管
“只有完善两个机制,才有可能各个击破这些难题。”本市司法界有关人士为此提出建议,一方面,完善个人诚信调查体系,健全个人信用制度,以解决恶意破产问题;另一方面,完善国家对个人经济情况的监管,从而加强对破产者的管理。
记者了解到,作为个人诚信调查体系的一环,在2000年7月1日建成的本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数据库,目前已经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作用,为执行提供了便利:
被执行人周某,6年前由于去向不明且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一度令法院执行陷入僵局。但随着法院将其列入 “拒不履行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个人信用征信系统进行公示,周某在日前办理房贷时因此遭到了拒绝,最后不得不主动来到法院还清全部欠款,恢复个人信用。
“6月11日起公开征求意见的本市个人经济收入调查制度,也能对 ‘负翁’加以遏制。”相关人士指出,一旦这一制度推行,恶意申请破产者将可以从源头上被阻止, “类似这些诚信制度的完善,都能为 《个人破产法》的付诸实践提供帮助。”
“个人破产制度应该规定,在个人破产申请获准后,破产者的债务可以获得豁免,但必须为此付出一定的代价。”黄浦区法院执行庭的刘庭长告诉记者,这样的规定其实涉及两个层面。 “个人破产后,在一定的期限内,不得进行高消费,不能购置房产、汽车等高档物品,甚至对于日常的生活标准也作出严格的限制,并在进行消费信贷时给予更严厉的条件。”这样一来,个人在申请破产前就要意识到,自己将因此受到各种限制。
与此同时,对个人破产者债务的豁免也提醒债权人, “在向他人借款前风险意识更要加强。”法律界人士也表示,为了避免债务双方矛盾激化,可以考虑在 《个人破产法》订立时添加 “但书附则”, “规定破产者如要提前解除破产状态,必须对债权人债务进行偿还等。”
但专家同时称,如果国家对个人经济情况的监管不够完善,无法加强对破产者管理的前提下,订立 《个人破产法》只能是空谈。 “在现有的监管模式下,个人申请破产后,完全可以转移财产逃债,甚至在异地、用他人身份进行投资、消费。” 2002年,香港明星钟镇涛破产案闹得沸沸扬扬。由于炒楼亏损,无法偿还高达2.5亿港元的债务,被法院宣告个人破产。当红明星也会破产个人也能申请破产就在很多人对这些问题还有些费解时,个人破产制度已经引起了不少法律界人士的关注。 房贷还未还完、各种债务难免,可
为了尽量避免出现这一情况,专家建议,一方面可以设立破产管理人制度, “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申请破产之前,这个管理人可以接管其全部财产。”
而在第三方接管财产、债务人申请破产后,法院从管理人手中接管财产,债权人则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恶意申请破产。
在确定申请人符合破产条件后,其所有的财产都可以集中起来再由法院交还给管理人进行清理, “可以留下一些最低的生活消费,同时也给他核算出最基本的生活标准。”
此外,法院还可以为债务人制订一定的还款计划,经过一定期限,就不用再偿还。 “而在此期间内,债务人的人身自由可能受到一定的限制,个人护照、出国证件都会被法院扣留。只有个人破产程序结束之后,其个人的权利才可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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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个人破产
所谓个人破产,也叫自然人破产,是指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对其债务进行豁免,同时确定其在破产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在很多发达国家以及我国的台湾、香港地区都有自然人破产制度。香港明星钟镇涛被法院宣告个
人破产后,在随后四年的破产期期间,生活上受到种种限制,包括:每月衣服、剪发费用为500至800港币、饮食2000至3000港币、住宿4000至8000港币、每天交通费为20至30港币。不能拥有自用车,住宅内只可用普通家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