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聘请技术专家担任陪审员审理专利案件的复函 2024-02-22 知识产权 85℃ 0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京高法第208号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的意见。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专利案件时,可以根据该案件所涉及的技术领域,聘请有关技术专家担任陪审员。 关键词:最高人民法院陪审员 上一篇 关于印发《2010年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 专利法关于“说明书撰写的形式要求”的规定 相关推荐 专利转让合同的必备条款 什么是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国知发规字[2004]135号文件内容更正的通知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 先用权在专利侵权诉讼中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