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三十五号)
发文单位:国家专利局
发布日期:1992-12-12
执行日期:1992-1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已经国务院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批准修订,现已公布,自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为了方便当事人办理有关专利事务和专利局对专利申请及专利的管理,对本细则施行前提出的专利申请和根据该申请授予的专利权在适用原细则的有关规定时,专利局可以根据本细则变通处理。
特此公告。
1992年12月12日
国家专利局
发文单位:国家专利局
发布日期:1992-12-12
执行日期:1992-1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已经国务院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二日批准修订,现已公布,自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为了方便当事人办理有关专利事务和专利局对专利申请及专利的管理,对本细则施行前提出的专利申请和根据该申请授予的专利权在适用原细则的有关规定时,专利局可以根据本细则变通处理。
特此公告。
1992年12月12日
国家专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