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外国商标注册后有关事宜仍由原代理机构办理的函 2024-02-22 知识产权 92℃ 0 中国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为了明确工作程序,今后,凡外国商标注册后,商标局需要通知商标所有人有关事项时,仍通过原商标注册代理人,由原代理人代为转达和办理有关事项。特此函告。 关键词:商标注册管理局 上一篇 专利申请优先权 下一篇 录音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 相关推荐 专利转让合同的必备条款 什么是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的公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国知发规字[2004]135号文件内容更正的通知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 先用权在专利侵权诉讼中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