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请求的提出 2024-02-22 知识产权 66℃ 0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关键词:专利复审 上一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药品商标申请注册撤销等请示报告的答复 下一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直接收缴商标规费的通知 [失效] 相关推荐 专利优先权概念 商标注册的申请是怎样的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产品包装物出现“极品”字样问题的处理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