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批准对横县茉莉花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批准对横县茉莉花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7-12 生效日期: 2006-07-12 发布部门: 辽宁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文号: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告2006年第100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横县茉莉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横县茉莉花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一、保护范围
横县茉莉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横县茉莉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种植。
月平均温度在12℃以上时均可种植。栽培密度控制在每公顷约45000穴左右,每穴栽苗2株至3株。
剪枝。
3月上旬至下旬进行春季剪枝,剪枝高度一般掌握留桩20cm至30cm左右,宜在上年剪口上2cm至3cm处剪枝,每隔4至5年进行一次低剪更新。
土肥管理。
每年春季剪枝后每公顷要施入农家肥15吨至22.5吨或生物有机肥10吨至12吨。生长季节可适量施用以复合肥为主的化肥,施用化肥时要做到氮、磷、钾和中微量元素合理搭配施用。经常进行除草松土保持土壤疏松。
病虫防治。
主要用物理方法进行病虫防治。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采收。
采“熟蕾”,不采“白花”、“青蕾”。11时后至天黑以前开采,尽量推迟摘花时间。
质量特色。
1.感观特色:
蕾体大:每百朵花蕾重,春花约23克,伏花30克至35克,秋花约26克。
香气浓:香气深度高。
吐香时间长:从晚上8时至9时开始开放吐香,吐香时间持续到次日上午10时左右。
2.理化指标:
鲜花含茉莉花净油为0.4‰至0.5‰,芳樟醇≥17.0%,苯甲酸乙烯酯≥11.5%,乙酸苄酯≥6.0%,茉莉酮≥4.8%,邻氨基苯甲酸甲酯≥3.5%,吲哚>2.2%。
三、专用标志使用
横县茉莉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横县茉莉花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二日
关键词:出入境检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