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亿“飞单”之谜
投资数家企业,出资拍摄电视剧,主办张信哲、王菲个人演唱会,购买和投资建设多栋大厦和房地产工程,到澳门赌博,贿赂银行人员……一笔笔数以亿计的资金去向清楚,来路却扑朔迷离。京城“飞单名骗”陆锋、成敬制造的2.25亿元诈骗案,经过北京两级法院6年的艰苦审理,终于在2006年12月20日审结。
谁与争锋,而立之年创下商战奇绩
本案主犯陆锋,北京人,40岁,他从10年前起家经营自己的公司,拥有众多的投资项目,分立了多个公司企业,曾在惊心动魄的商战中叱咤风云大展雄风。可以说,在中国最早一批民营企业家中,陆锋的确曾是罕见的一颗明星!
陆锋高二时因打架被劳教1年。1985年,19岁的陆锋去了海南不久,就成了海南中远集团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其发迹速度令人瞠目结舌。而1991年,红得发紫的陆锋却突然悄悄回到了北京,低调地在北京某公司做了个小职员。
1993年1月18日,年仅27岁的陆锋开了自己的公司——北京中恒企业发展公司,注册资金3800万元,到1996年上半年,中恒公司不断扩大规模,产业遍布全国。在山西陆锋成立了经营房地产开发的南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丰裕铝业有限公司;在湖南成立了美奇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四川与华醇酒业有限公司联营,生产销售中华醇牌白酒;在北京投资建设了南洋大厦,先后成立了南华制药有限公司、南光电子光学仪器有限公司、南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中恒南洋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该物业公司后卖出80%的股份,成为北京现代南洋房地产发展中心。另外,陆锋还在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有投资,在中联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陆锋抓住一切可以抓住的商机,火箭式地扩大着公司的投入与影响。中恒公司在短短三年多的时间,资产从3800万元迅速攀上亿元。他甚至在文化娱乐方面也有投资,如拍摄电视剧《铁鹰行动》、《张思德》,举办张信哲、王菲个人演唱会。
这时的陆锋如果头脑冷静,守法经营,可能成为中国民营企业中最早升起的明星之一。但是,他被公司庞大的规模冲昏了头脑,看不到公司靠贷款盲目扩张已经埋下了巨额负债的风险。1996年,中恒公司凸现经营困难。陆锋则把眼睛盯在了银行上。
其实早在1992年,陆锋在北京某公司时,他从事的主要工作就是“做资金”,为公司“搞钱”,即在银行找关系进行“体外循环”。所谓“体外循环”就是银行不将存款单位存入银行的钱入账,而直接交与用钱单位使用,由用钱单位支付利息。银行这种做法是违规操作,要承担血本无归的风险和法律责任。而陆锋当年悄然从海南回北京的原因,就是因为“做资金”做出了5000万元贷款逾期不能归还的“黑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