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兄嫂会不会有权变

丈夫去世,兄嫂会不会有权变更家庭财产分配协议

网友提问:

我婆婆2005年去世时,对家庭财产进行了分配,当时写了一份协议,其内容是:家里的当街铺子作价15万处理给我丈夫,我和丈夫在10年内付给他两个哥哥各5万,如果铺子转卖,则升值部分要重新分配,若自己改建后卖出,则升值部分不重新分配。另外,家里老房子也是分作3份。去年我丈夫因病去世,在此期间,因给丈夫治病,债台高筑,没有付清他们的那10万,现在,他们是否有权按现在的市价变卖该铺面,重新处理分割该铺面的财产我和我女儿能否继承家里老房子的部分财产

律师回答:

首先对你的境遇表示同情。根据你所述的情况,如果你婆婆在2005年进行财产分配时,所有房产都是你婆婆的个人财产,而且协议内容也都是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协议应该有效。从你介绍的情况这个份协议更符合一个买卖合同的条件,只是合同还在履行期间,债权也已经转让,同时也未发生合同的法定解除事由,那么他们就无权处分这个铺面。家里老房子分配时也有你丈夫的份额,那么你们母女当然享有你丈夫所得份额的继承权。

相关法律常识:

财产是指拥有的金钱、物资、房屋、土地等物质财富:国家财产、私人财产,具有金钱价值、并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的总称。大体上,财产有三种,即动产、不动产和知识财产。

财产可分为:有形财产,如金钱,物资;无形财产,如债权,知识产权,虚拟财产权等。也可以为:积极财产,如金钱,物资及各种财产权利;消极财产,如债务。 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和观念的变化,人们对财产的认识不断深化,财产的范围也随之拓宽。

关于资产和财产的区别,可以从下述几方面来理解:

第一,由于净资产是企业财产或财富的积累并最终归出资者所有,所以,财产在一定意义上就具有企业和出资者双重所有的性质相比之下,资产则只归企业所有。

第二,由于净资产是企业运营总资本的一部分并且归企业所有,所以财产属于自有资本的范畴,与此同时,与净资产相对应的资产就成为财产的转化形态或运用形态。

第三,企业的财产虽属于自有资本的范畴,但它并不是由出资者的投资所形成的,而是企业总资本运营收益或总资产运营收益的积累,所以,财产既是资本的产物,又是资产的产物。

第四、从企业的借贷关系看,有资产就有负债,即资产是与负债相对应的,相比之下,财产则不与负债相对应。

第五,由于资产与负债相对应,所以资产就随负债的增加而增加,随负债的减少而减少。相比之下,由于财产不与负债相对应,所以财产就不随负债的变化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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