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担保物权的概述

【担保合同知识】对于担保物权的概述

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是指以确保特定债权的实现为目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债的形式发生在公民、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增多,保障债尤其是合同之债的履行,对于维护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担保物权就是以确保债务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一种物权。我国《物权法》、《担保法》上规定的担保物权有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三种。

确保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是担保物权最直接的功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伴随着交易,影响债的目的实现的交易风险,既有不可抗力,市场行情变化等客观风险,也有债务人逃避债务等主观风险。在债的各种担保方式中,担保物权具有物权的支配效力及优先受偿效力,不受债务人及担保人的整体财产状况变化的影响,在确保债权实现的作用方面比其他担保方式更为可靠、有效。而债的担保,往往是双方当事人建立信任关系的桥梁。债的担保不仅能为商品流通、资金融通提供安全保障,而且能够引导与促进商品交易合同或借贷合同本身的订立。担保物权作为担保制度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于克服及预防信用危机,创造良好的交易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与繁荣,具有其他法律手段不可替代的作用。

关键词:对于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