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手续不齐的房屋如何补办房屋产权证手续
因计划、规划、用地、竣工验收登记要件不齐,而无法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要主动向市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解决房屋产权办证遗留问题申请及联合审批表》,并提交有关要件和说明,经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会审后,对可以发放证的,房地产管理局为其办理初始登记的手续。
因计划、规划、用地、竣工验收登记要件不齐,而无法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要主动向市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解决房屋产权办证遗留问题申请及联合审批表》,并提交有关要件和说明,经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会审后,对可以发放证的,房地产管理局为其办理初始登记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