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基本情况清理核实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全面准确掌握我市1982年以来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真实情况,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基本情况清理、核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市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清理、核实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具体实施,市国土资源、财政、劳动保障、民政和就业等部门配合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开展清理核实工作。
二、工作内容
清理、核实征地基本情况
1.征地单位、被征地单位、批准征地单位、批准文号、批准征地时间、批准征地的耕地面积、非耕地面积情况。
2.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支付情况。
清理、核实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情况
1.农转非人员的数量、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农转非时间、劳动力安置情况,领取生活补助费人员情况。
2.农转非人员的就业情况、社会保障情况。
清理、核实征地被拆迁户的基本情况
被拆迁户的户数、拆迁面积、住房安置的方式、安置户数、安置面积以及应安置至今未安置的户数、人口和面积情况。
清理、核实工作数据实行分段汇总
1.第一时段:1982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
2.第二时段:1999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
3.第三时段: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清理、核实工作;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抽调专人开展清理、核实工作,务必按照全面覆盖、不重不漏的原则真实、准确、详细地填写并按时上报汇总表。2005年8月26日前各征地单位填表报送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2005年8月29日前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将汇总表上报市失地无业农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自贡市征地情况统计表
2.自贡市农房拆迁安置情况统计表
3.自贡市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4.自贡市征地情况及农房拆迁安置情况汇总表
5.自贡市农转非人员现状情况汇总表
二○○五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