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的内容是什么
《破产法》指出,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宣告破产。1、有下列情况不予宣告破产①公用事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帮...
《破产法》指出,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宣告破产。
1、有下列情况不予宣告破产①公用事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②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日起六个月内清偿债务的。
2、破产财产的构成:①宣告企业破产时该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②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财产。③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如承包经营权、资源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等)。不属于破产财产的有关财产:①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②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
3、破产费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①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②破产企业所欠税款。③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4、破产违法责任行为包括:①破产企业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②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③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④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⑤放弃自己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