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内容颁布

核心提示:以下是小编为您提供的2013年最新最齐全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实施的若干意见》内容查看,请详细浏览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厅、科学技术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版权局、林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经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议通过,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实施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国家林业局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实施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保护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创新型科技人才的作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和完善了职务发明人权益保护制度,职务发明人从事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及实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职务发明创造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日益突出。但从总体看,职务发明人权益保护工作仍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主要体现在:相关立法和制度仍有待落实和完善;对保护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侵害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对职务发明人的激励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为此,《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保护科技成果创造者的合法权益。广大职务发明人是科技创新人才的重要力量,保护科技成果创造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重点在于进一步加强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促进知识产权的运用与实施。同时,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科教兴国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需要健全和完善有利于职务发明及其知识产权运用与实施的激励机制和权益分配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社会氛围和法律政策环境,为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雄厚的人才保障。

关键词:2013年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