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代理机构撤销的公告(第146号)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专利代理机构已经予以撤销,现公告如下:
1.北京华旗新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哈尔滨市南岗区宗康专利事务所
3.上海新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上海畅茂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5.安徽合肥大夏专利事务所
6.襄樊市开创专利事务所
7.株洲市美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8.深圳市迪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特此公告。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专利代理机构已经予以撤销,现公告如下:
1.北京华旗新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哈尔滨市南岗区宗康专利事务所
3.上海新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上海畅茂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5.安徽合肥大夏专利事务所
6.襄樊市开创专利事务所
7.株洲市美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8.深圳市迪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特此公告。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