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代理机构撤销的公告(第146号)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专利代理机构已经予以撤销,现公告如下:

1.北京华旗新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哈尔滨市南岗区宗康专利事务所

3.上海新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上海畅茂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5.安徽合肥大夏专利事务所

6.襄樊市开创专利事务所

7.株洲市美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8.深圳市迪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特此公告。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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