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与取保候审制度比较
前不久,由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英中协会主办的保释制度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英国的法官、检察官、警官与我国高等院校、司法机关和律师界的专家学者一百多人出席了会议。与会代表围绕英国保释制度的立法与实践、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现状分析
前不久,由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英中协会主办的“保释制度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英国的法官、检察官、警官与我国高等院校、司法机关和律师界的专家学者一百多人出席了会议。与会代表围绕英国保释制度的立法与实践、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现状分析、保释制度与取保候审比较以及借鉴保释制度完善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一、英国保释制度的立法与实践
研讨会上,与会专家特别是英国的学者,分别从司法、检察官、警察、辩护方的角度,介绍了英国保释制度现行法的规定及其理论基础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做法等。
保释,在刑事司法领域,是指对于未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采取的一种非羁押性质的强制措施,即对被逮捕人以具结、保证人保证或财产、金钱为担保条件等方式获得释放,同时被要求在随后的诉讼程序中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的措施。
英国现代保释制度始于1679年颁行的《人身保护令法案》。现行的《保释法》颁布于1976年,此后保释制度又经过20年的发展,目前已相对发达。依据英国法律规定,保释必须坚持三项原则:一是保护公众,即通过防止犯罪嫌疑人重新犯罪来保护公众利益免受不法侵害;二是保护证据,即防止犯罪嫌疑人恐吓、干扰证人,妨害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三是避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即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开庭时能按照要求出庭受审,避免因其逃跑而再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追逃。因此,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法官可以作出拒绝保释的决定:(1)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嫌疑人不会按照保释要求出庭;(2)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嫌疑人可能进一步犯罪;(3)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嫌疑人会威胁、干扰、伤害证人,妨害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
在英国,保释制度分为无条件保释和附条件保释两种。无条件保释,就是让犯罪嫌疑人出具一个保证书,保证不妨碍侦查和不逃避审判,嫌疑人在保证书上签字后就可以回家等待审判。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都可以获得无条件保释。如果情况发生变化,无条件保释可以变为附条件保释。附条件保释,就是法官在决定准予保释之前,宣布几条要求,当嫌疑人表示愿意遵守这些条件后,才可以保释回家。这些必要的条件主要包括:在指定的地点居住;宵禁(通常在指定的时间,在住址内);在某一具体的时间向警察署汇报;不直接或间接地接触控方证人;远离指定的区域或位置;上交护照;缴纳保证金;接受电子监视器的监视和毒品测试等。对于某些很严重的犯罪,则不允许保释。
一、英国保释制度的立法与实践
研讨会上,与会专家特别是英国的学者,分别从司法、检察官、警察、辩护方的角度,介绍了英国保释制度现行法的规定及其理论基础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做法等。
保释,在刑事司法领域,是指对于未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采取的一种非羁押性质的强制措施,即对被逮捕人以具结、保证人保证或财产、金钱为担保条件等方式获得释放,同时被要求在随后的诉讼程序中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的措施。
英国现代保释制度始于1679年颁行的《人身保护令法案》。现行的《保释法》颁布于1976年,此后保释制度又经过20年的发展,目前已相对发达。依据英国法律规定,保释必须坚持三项原则:一是保护公众,即通过防止犯罪嫌疑人重新犯罪来保护公众利益免受不法侵害;二是保护证据,即防止犯罪嫌疑人恐吓、干扰证人,妨害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三是避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即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开庭时能按照要求出庭受审,避免因其逃跑而再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去追逃。因此,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法官可以作出拒绝保释的决定:(1)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嫌疑人不会按照保释要求出庭;(2)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嫌疑人可能进一步犯罪;(3)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嫌疑人会威胁、干扰、伤害证人,妨害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
在英国,保释制度分为无条件保释和附条件保释两种。无条件保释,就是让犯罪嫌疑人出具一个保证书,保证不妨碍侦查和不逃避审判,嫌疑人在保证书上签字后就可以回家等待审判。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都可以获得无条件保释。如果情况发生变化,无条件保释可以变为附条件保释。附条件保释,就是法官在决定准予保释之前,宣布几条要求,当嫌疑人表示愿意遵守这些条件后,才可以保释回家。这些必要的条件主要包括:在指定的地点居住;宵禁(通常在指定的时间,在住址内);在某一具体的时间向警察署汇报;不直接或间接地接触控方证人;远离指定的区域或位置;上交护照;缴纳保证金;接受电子监视器的监视和毒品测试等。对于某些很严重的犯罪,则不允许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