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管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级别管辖有一定的法律规定,一般是按照规定的。级别管辖是要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因此,具体的规定如以下内容。级别管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原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第二十一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二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原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第二十一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二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