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现人文关怀 北京准许“死刑犯临刑见家属”

去年所有提出申请的死刑犯都实现了临刑会见 犯人和家属莫大安慰 既要严格执法又要人文关怀 市高院出台并落实司法为民50条 死刑犯在行刑前会见妻子 儿呀(母亲哭得伏在桌上),你做下这样的错事,妈没想到还能和你见面,咱得感谢政府啊妈跟你说,在这里呆一天,就要听人 去年所有提出申请的死刑犯都实现了“临刑会见” 犯人和家属莫大安慰 既要严格执法又要人文关怀市高院出台并落实“司法为民50条”
死刑犯在行刑前会见妻子 “儿呀(母亲哭得伏在桌上),你做下这样的错事,妈没想到还能和你见面,咱得感谢政府啊……妈跟你说,在这里呆一天,就要听人家领导的话……”“我知道了,妈(死刑犯大哭),我听话……妈,我给您磕头了……”———这是2004年12月15日上午10点,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会见室里发生的一幕。 身背两条人命、被判处死刑的故意杀人犯张建国没想到,临刑前还能见母亲最后一面。当他见到专程从内蒙古老家赶来的母亲、哥哥时,痛哭失声,磕头悔罪,“走到这一步谁都不怨,全是我自己的错。”他请哥哥好好照顾母亲,了却了最后的心愿。第二天,张建国被执行死刑。据法院介绍,刑前,张建国的情绪一直很平静。 2004年,北京的两个中级法院对所有提出“临刑会见”申请的死刑犯,都给予了批准和安排,仅一中院就批准了7次“临刑会见”,包括“房山灭门案”凶手张洪海、变态杀手李义江等在内的死刑重犯,临刑前都见到了他们的亲人。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明介绍说,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犯临刑前可以见家属,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得到有效执行。2003年9月1日,北京市高院出台“司法为民50条”,后又制定《实施细则》,使这一法律规定从2004年起在北京率先得到全面落实。 第一个被批准见家属的死刑犯李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临刑前能够见妻子一面,把心里话当面交代给亲人,这是他最大也是最后一个愿望,所以他从心里感谢政府,感谢法院。 为几棵树苗就残忍杀死邻居一家四口的罪犯张洪海认罪态度一直不好,但他妻子提出的会见申请还是得到了法院的批准。两年内连杀6人的“变态杀手”李义江,母亲患有精神病,李义江希望多安慰母亲几句,法院还特别延长了他们的会见时间。 王明认为,人民法院既要严格执法,又要体现人文关怀,死刑犯犯再大的罪行,临刑前会见家属、交代自己后事和向家属告别的权利,都应得到尊重和保证。北京市法院在全国率先把“临刑会见”作为司法为民的措施出台,符合党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体现了对被告人人权的尊重。
关键词:死刑犯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