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析产有法律依据介绍
代位析产有法律依据介绍
律师按:200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开始实施,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在共有人不协议分割财产或提起析产诉讼时申请人可以代位提起析产诉讼。”因此,提出代位析产是有法律依据的,法院也是可以立案的。
如果乙欠甲的钱,乙和家人丙财产共有,那么,作为甲要顺利拿到欠款就可能要打两起官司,首先是状告乙还款官司,在法院确认后,因乙和家人丙财产共有导致执行难,那么,甲可以再次状告乙,而这次告的理由是要他们家实行分家析产。对于此案,法院可以根据新颁布的《物权法》有关规定,对共有财产进行依法分割。
代位析产有利于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因为依照现有法律规定债务人的个人财产要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要么经家庭成员协商析产,要么经诉讼析产。若经协商析产,势必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若经诉讼析产,债务人及其家庭成员又不会主动提起析产之诉,故只有由债权人提起代为请求之诉。因此,代位析产诉讼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