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未婚先孕男方应负什么责
男女恋爱,后提出分手发现女方怀孕了,如何解决
两人自由恋爱,后男方经常被叫到女家,经一年多的相处后,男方发现女方心肠狠毒,也很懒散,从没从事过任何工作及家务,男方家长也极力反对,男方一年多的打工所得的钱被女方拿的一干二净,连男方在外的基本吃饭钱都不给,很多原因致使男方提出分手,但是此时女方已怀孕,男方家庭条件很差,父母为了几个儿子都到近60岁了还在干体力活赚钱,家里还有很多外债,但是考虑到女方怀孕,已经借了1.5万元给女方做赔偿,但是女方拿了钱之后又反悔,还要上告,请问如果法院受理此案,将如何判决请尽快回复,现在家里已被闹得不可开胶,父母给女方下跪,母亲严重高血压,经常晕倒,已经经不住再闹了。女方还联系了黑社会,要报复,经常到男方家里。
律师解答:
你只有义务为女方支付流产费用,如小孩出生,你只有义务支付小孩你的收入的20%-30%的抚养费,无其他补偿义务,你应可放心.女方继续威胁,你可以报警.
相关法律知识:
未婚先孕:《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生育必须交纳社会抚养费,包括非婚生育,但未婚先孕和未婚先育是两个概念。法规没有说未婚先孕是违法行为,因此也没有对未婚先孕行为进行处罚,所以,女工未婚先孕不能成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