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二十三号)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第十五号公告

发文单位:专利局

文号:专利局公告第23号

发布日期:1989-4-15

执行日期:1989-4-16

中国专利局决定:自本公告之日起,撤销中国专利局1986年7月10日发布的第十五号公告。上海分局停止受理专利申请、各种专利收费以及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的业务。

特此公告

专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