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滞纳金“瘦身”了
从4月1日起,驾驶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加处罚款最高将不超过原罚款的100%。对于滞纳金“瘦身”,驾驶人议论纷纷,在普遍表示赞赏的同时也提出了不少问题。昨天,记者专门向市公安交巡警部门咨询,有关负责人就市民常见的疑问作了解析。
[疑问一]
以前产生的滞纳金交纳是不是“老人老办法”
市民丁先生说,他有个一年多前的违章记录忘了去交罚款,听说现在去交要2000多元滞纳金。过两天就要验车了,他询问是该现在去办,还是拖一拖,等到下个月再验车交罚款尽管4月1日起滞纳金计算办法发生变化,可他担心“老人老办法”,以前产生的滞纳金还得照常交。
[交巡警答疑] 以前加处罚款没有封顶,有些驾驶人不及时交罚款,两三张罚单经过三四个月,就可能产生上千元加处罚款。而根据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到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过罚款数额。
今年4月以前按照老办法计算产生滞纳金的,市民只要在4月1日起去交罚款,也都按照新办法交单倍滞纳金。也就是说,如果一个驾驶员去年有张罚单未处理,没交200元罚款,产生了2000元滞纳金,那么3月31日去交罚款,一共要交2200元,4月1日后去交罚款,就只要交400元。目前,交巡警部门正在与银行就交款变化进行程序对接。
[疑问二]
“电子警察”记录挂在那里会不会产生滞纳金
市民陈女士说,自己的罚款都是每两年车检时才一并去交。原来不去车检,也不知道有哪些违章,这些记录挂在那里,会不会产生滞纳金
[交巡警答疑] 发现有违章没及时去处理,就以为会有滞纳金,这是驾驶人常见的误区。其实,市民要先到交巡警大队或车管所处理“电子警察”记录的违章行为,拿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罚单,然后15天之内没有去缴纳罚款的,第16天开始才计算滞纳金。没有去开罚单的“电子警察”记录,不会产生滞纳金。但是要注意,同样闯红灯或闯单行线,如果是民警现场处罚开出了罚单,就一定要及时去交罚款,否则是有滞纳金发生的。
[疑问三]
交纳罚款真的越晚越好吗
很多人认为关于滞纳金的新规定更加人性化,记者发现其中不乏有一些驾驶人对交罚款一事产生了不应该有的误解,认为:“反正拖多久都只要多交一倍的钱,不用再急吼吼地交了。”罚款真的越晚交越好吗
[交巡警答疑] 以往有些驾驶人不交罚款产生滞纳金,是因为本人拿到罚单后没当回事,认为等到年检的时候一起处理就行。有的人不仅没有重视,甚至把罚单都弄丢了。还有些驾驶人则是因为出差或其他原因脱不开身没把罚款交清。
4月1日后加处罚款有了上限,但这并不意味着驾驶人可以淡化法制意识。到期不交罚款的行为仍旧是不提倡的,驾驶人也会因此无法办理车辆变更、转移、注销、年检等诸多手续。